湖北日報訊(記者楊宏斌、通訊員金頌、吳賢舟)“經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省紀委、監察廳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再減少4個,退出省反洗錢工作聯席會議等4個議事協調機構。”近日,省紀委、監察廳函告省直各有關單位,委廳目前僅保留參與12個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密切相關的議事協調機構。
  這是省紀委、監察廳繼前年8月和去年1月對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兩輪精簡後的第三輪精簡,總數從197個減至69個,又減至16個,此次再減至12個。三輪總精簡率達93.9%。
  過去,省紀委、監察廳被要求參與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過多過濫。省委常委、省紀委書記侯長安強調,一定要堅決落實中央紀委“三轉”的要求,對議事協調機構該取消的一定要取消,該退出的一定要退出。“我們一邊清理,一邊防止反彈。”省紀委辦公廳一位同志說,清理過程中,省直部門不斷有新成立的各類“領導小組”的主管部門上門征求意見,請求紀委加入。“對此,我們都講清‘三轉’的道理,予以拒絕。”
  精簡過程中,很多部門“遇到棘手問題還是想把紀委拉進來”的慣性思維很強。對此,侯長安強調,“取消或退出,並不意味著放棄監督,而是監督方式的轉變,監督執紀只會加強”。
  委廳退出議事協調機構之後,只要發現相關領域的案件線索,一律“當仁不讓”。去年,委廳在退出了省衛片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之後,省國土資源廳發現某市一起土地違法案件中的領導幹部違紀線索,依法移送省紀委監察廳,委廳立即介入,迅速查辦該案件。“原來省紀委監察廳是在用另一種方式支持我們的工作呀!”省國土部門一位領導感慨道。
  與此同時,委廳調整內設機構,增強辦案力量,將原有的5個紀檢監察室增加到8個,並新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。委廳機關直接負責黨內審查和案件查處的人員編製比例大幅提升,占行政編製總數的62%。
  省紀委、監察廳帶頭,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跟進。截至去年11月,17個市州(直管市、林區)紀委、監察局,以及99個縣(市、區)的紀委、監察局均已完成再精簡調整工作,保留和繼續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數均在12個以下。省市縣總精簡率達91.4%。“減法”做出了“加法”效果。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輕裝上陣,反腐利劍頻頻出鞘,去年1月至11月,共立案9126件,結案8366件,處分黨員幹部8435人,移送司法機關546人。立案、結案、處分數同比增長54.5%、54.2%、53.8%。
  (原標題:省紀委議事協調機構完成第三輪“瘦身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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