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郝曉煒)急救車要固定駕駛人員、專人專車,外出太原需報市衛生局備案……昨日,我市出台《進一步加強急救車輛使用管理》的通知。針對中央電視臺近日報道河南省周口店“偽造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公章購置使用醫用救護車”的事件,為杜絕類似情況在我市發生,市衛生局就做好全市醫療機構急救用車的使用管理提出新的要求:其中包括,市急救中心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對本機構車輛購置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整頓,對急救車要固定駕駛人員、專人專車,急救車除轉運病員外不得用作其他,急救車外出太原市必須報市衛生局備案。市急救中心、各醫療機構要加強本機構人員的教育和管理,明確非法救護車不得轉運傷病員,不得向無轉運資質的人員或車主提供傷病員信息。醫療機構發現涉嫌轉運傷病人的非急救車要做好登記、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。對醫療機構內如衛生間、電梯、樓梯間等角落張貼、散髮、塗寫的非法急救車小廣告要及時清理,並將相關信息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。  (原標題:我市嚴管急救車輛使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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