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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陳則周 黃峰 塗秋萍)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不瞭解怎麼辦?涉及檢察機關的意見、建議和個案向誰反映,由誰答覆?涉及檢察業務的情趣用品法律知識向誰咨詢?今年以來,福建省閩侯縣檢察院推出檢察官“1+1”聯繫人大代表的制度,較好解決了溝通不暢問題。
  據瞭解,今年,福建省閩侯縣檢察院為進一步加強與改進聯繫人大代表工作,在各鄉鎮設立“代表之家”檢察聯絡室,推行檢察官“1+1”聯繫人大代表制度,構建聯繫人大代表立體化、多維度工作格局,使每名人大代表的呼聲都有回應,每件代表提出的問題都有人跟蹤落實。檢察官“1+1”聯繫人大代表制度在人大代表和檢察官之間搭起一座溝通的橋梁mSATA,使每位人大代表都能找到一個與自己聯繫的檢察官。
  檢察官“1+1”聯繫人大代表制度是指,每個鄉鎮人大代表團由一名檢察院領導牽頭統籌聯繫工作,由一名內設機構負責人共同參與並督促落實聯繫工作,隨身碟11個業務部門的每一名檢察人員負責具體聯繫2至4名人大代表,確保每名人大代表都有檢察官與之聯繫的制度。
  具體聯繫內容包括:協調並組織邀請相關代表團及代表觀摩“三類檢察室”建設、視察辦案工作區、監所檢察室等檢務公開活動,增進人大代表對檢察工作和檢察隊伍的瞭解,深入推進“陽光檢察”建設;隨時接受代表們的法律咨詢,綜合運用座談交流、上門走訪、檢察講座等形式,每兩個月至少聯繫走訪一次相關代表團及代表,向其通報貫徹落實外接式硬碟縣人大及其常委會決定、決議,開展專項執法辦案活動、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以及近期檢察工作情況等事項並征求意見、建議;督促落實並及時答覆相關代表團及代表的意見和建議。  (原標題:福建閩侯:“1+1”聯絡代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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